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住房条件改善专项行动部署要求,扬州市紧紧围绕目标任务,在积极引导农户自我更新、自我改善住房条件的同时,同步加强宅基地审批管理、农房建设管理和村庄建设设计引导,推动农房建设质量和品质不断提升。
一是规范宅基地审批管理。印发《全市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建设管理实施意见》,在江都区和仪征市开展宅基地线上审批和流转线上交易试点,推动乡镇施行宅基地用地建房联审联办和宅基地信息化管理。组织高校开展全市闲置宅基地及农房退出意愿和有效利用调查,在江都区、邗江区、广陵区分别选择1个村庄进行试点,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农房,或通过签订协议并给予补偿的方式,引导进城落户的农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
二是加强农房建设管理。组织编制农房设计图集并分发至镇、村,鼓励农民按照统一提供的方案图集或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个人)设计和建造农房,推动乡村建筑风貌改善。聘请专业公司,制作房屋安全宣传动画视频《关注房安全 共享好地方》和“农村自建房安全常识”扬州快板节目,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生动讲解农房建造和安全知识,提升农房质量安全水平和建设品质。
三是强化村庄建设引导。组建美丽乡村建设专家库,参与乡村建设项目的前期论证、设计方案评审、项目建设指导等工作,充分发挥设计引领作用。今年以来,市县两级共组织开展规划设计人员和村镇建设管理人员培训4场、300多人次,全面提升乡村建设项目规划编制水平,打造特色鲜明的宜居村庄。
(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