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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闻资讯 | 2022-09-06 | 阅读量:2272
    在全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和农村住房条件改善 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节选)

    储 永 宏

    (2022年9月1日)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房改善工作,省十四次党代会和今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作出重要部署,吴政隆书记、许昆林省长亲自研究推动,多次作出批示、提出要求。8月11日,吴书记在省住建厅《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和农村住房条件改善专项行动情况的报告》上批示要求,“既要有行动,也要见成效”。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抓紧干起来,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任务。

    前段时间,我专门到南京、扬州等地调研了农房改善项目,实地察看工作进展情况。今天听了大家的介绍,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和认识。总的感到,前一阶段,各地、各部门上下联动、精心组织、科学谋划,工作取得了扎实进展。省里出台了行动方案,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分解下达了年度改善10万户左右的目标;各地均建立了专项协调机制,因地制宜制定行动方案,组织开展农民意愿、农房和村庄现状调查,积极开展农房改善专项行动,推动改善了乡村面貌。

    总的来看,经过一段时间的共同努力,农房改善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从调研情况看,苏北地区虽然对农房改善工作相对熟悉,但有些地方还存在路径依赖,还是希望继续延续以往的土地指标交易和省级财政补助政策;苏南、苏中地区是首次系统性开展农房改善,一些地方对这项工作不太熟悉,认识不够全面深入,心中底气不足,地方配套政策尚不健全,对碰到的用地紧张、规划制约、农民改善意愿不强等问题有效解决办法不多,部门之间尚未形成工作合力。对此,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在认清形势、直面不足、解决问题中不断把工作向前推进。

    一、农房改善要聚焦综合施策,因地制宜稳妥推进改善工作

    一是针对改善对象分布较散的问题精准施策。本轮农房改善的重点在于农村危房和1980年及以前建的老旧农房。近期,省住建厅对行政村集体土地上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数据进行了分析,我省1.3万多个行政村中,建于1980年及以前的农房占本行政村农房总数比例5%及以下的达70.5%。可见老旧农房的分布非常零散。从调查情况看,可能更多的要通过原址新建翻建的方式对老旧农房改造改善。各地在农房改善中,首先要考虑满足零散农户原址翻建的需求,畅通非规划发展村庄农房翻建渠道。同时,要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乡村产业振兴结合起来,进一步提升规划发展村庄公共基础设施配套水平,吸引、引导农户通过集聚实现改善。

    二是针对部分农户改善意愿不强的问题创新举措。据地方反映,不少老旧农房农户的改善意愿不强,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许多“空关房”户主因长期不住在农村,改善意愿缺乏;一部分经济条件较差但又不符合低收入群体支持政策的农户无力改善;一部分农户原宅基地面积超标、房屋面积较大,如改善有可能会导致其宅基地和房屋面积减小。对于这些情况,要在坚持“农民主体”的基础上,加大改革创新的力度,通过政策引导,调动农民参与农房改善的积极性。比如,对于农村中存在的大量“空关房”,要研究采取综合的办法,“一户一策”引导农户拆除、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或者探索由村集体对“空关房”进行收购、长租并盘活,改造为民宿、电商、农家乐等。

    三是针对农房改善资金筹措难的问题拓展渠道。为支持各地农房改善工作,省级设立了专项奖补资金,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近期下达了今年第一批省级奖补资金预算。各地要用足用好省级奖补资金,促进规划发展村庄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切实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各市县政府在统筹上级财政补助的基础上,也要安排相应的财力,用于支持农民整治危房或者对老旧农房进行翻建、拆除,发挥好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这里我特别强调一下,推进农房改善工作一定要顺应民意,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要深入开展走访调研,围绕如何推动农村住房条件改善,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认真开展农民意愿和农房、乡村现状摸底调查,详细了解农民改善意愿及需求,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加强对调查结果的分析研究,详细制定“一户一策”改善方案,明晰改善路径,做好资金测算。要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有效调动农民自我更新住房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农房改善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履行属地责任。各市、县(市、区)要切实落实属地责任,综合施策、因地制宜开展农房改善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要切实落实“设区市负责、县(市、区)主体、乡镇具体实施”的要求,设区市负责加强督促检查、协调和指导,推动县(市、区)抓好重点任务落实,提升农房、村庄建设品质和工作规范性。县(市、区)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组织推动,完善配套政策,聚焦重点、分类施策,通过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水平引导农民自我更新。乡镇(街道)按照设区市、县(市、区)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狠抓落实,确保农村住房条件改善取得实效。苏南苏中地区要花时间厘清工作思路,形成具体实施方案,在实践中不断校准方向、解决问题、提升工作水平。苏北地区也要尽快聚焦本轮农房改善重点,完善思路和政策、精准发力。

    二是强化部门协同。农房改善涉及31个部门,需要各相关部门协同推进,形成合力。省级协调机制办公室要发挥好桥梁枢纽作用,靠前谋划工作推进思路与举措,根据需要及时召集会商研究相关问题,推动达成共识。要适时组织对全省特别是苏南苏中地区市县镇村从事农房改善工作的同志进行培训,通过解读政策和案例提高工作能力。省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找准工作着力点,强化责任、密切配合,加大对地方创新的支持力度,及时帮助解决各地在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要积极向对口的国家部委汇报,争取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支持。

    三是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对农房改善专项行动的宣传、解读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特别是网络新媒体,广泛宣传开展这项工作取得的成效和重大意义,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这项工作的良好局面。要及时掌握各地情况,加大对先进经验的宣传推广力度,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让更多的经验从“盆景”变成“风景”。要加大舆情监测和引导、处置力度,防止负面和不实信息扩散发酵,形成热点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要既鼓励创新、表扬先进,形成真抓实干的良好氛围。

    (省联席会议办公室综合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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