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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闻资讯 | 2022-10-18 | 阅读量:2277
    省卫生健康委:加强公共卫生服务配套建设 推进农村住房条件改善工作

    今年,全省启动了农村住房条件改善专项行动。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省卫生健康委紧紧围绕职责分工,高度重视加强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配套建设工作,为全省推进农村住房条件改善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一、强化责任意识,统筹推进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省卫生健康委认真学习传达全省农村住房条件改善行动工作部署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住房条件改善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梳理明确卫生健康相关职责分工,细化具体落实举措。6月15日,召开主任办公会议专题研究,明确要求,强化责任意识,坚持把乡村医疗卫生工作摆在乡村振兴的重要位置,巩固和强化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在农村地区的基础性地位,增强工作主动性,在农房改善专项行动中加强村卫生室配套建设,推动地方政府积极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条件,促进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提升,进一步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强化工作部署,补齐固强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短板。

    一是分阶段全面评估村卫生室规划分布和运行状况。对照原则上行政村或每3000人口左右规划设置一所村卫生室、300-500户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一所村卫生室的基本要求,排查梳理村卫生室服务覆盖空白点。

    二是加强重点地区推进力度。督促各地重点在今年省下达农房改善专项行动指导性计划的地区,分类制定村卫生室新建(原地异地)、改扩建、共用(邻村)、续用或卫生院驻点巡诊的任务清单,并适时调整计划,动态推进。

    三是持续提升村卫生室建设管理水平。对照大规模奥密克戎新冠肺炎疫情应对处置实施方案,以《江苏省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建设标准(2021版)》为抓手,全面开展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建设评价工作,确保满足基层疫情防控需求;积极推进甲级村卫生室建设,提高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建设水平,年内力争全省乡镇卫生院领办村卫生室比例达到90%以上。

    四是提高乡村医疗卫生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制定印发《江苏省乡村医疗卫生基本公共服务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提出改革完善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农村区域性医疗中心建设、加快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加强乡镇卫生院发热门诊或诊室等建设、提升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健康管理水平、落实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责任、完善乡村医生培养使用和待遇保障等八项重点目标任务,夯实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基础,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三、强化监督指导,扎实推进农房改善专项行动任务落实。印发《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深入推进农房改善专项行动的通知》,明确乡镇及村一级建设主体责任、县(市、区)一级统筹规划和推进落实、设区市一级督查巡查、省级监督指导责任,建立省、市、县、镇、村五级联动的工作机制;建立工作调度机制,明确专项工作牵头责任处室和具体负责人,全面摸排各地在专项行动中配套村卫生室建设计划,加强分类指导,每月跟踪汇总建设进度,进一步织牢基层卫生服务体系网底。9月中旬至10月,分7组对13个设区市关于落实省卫生健康委深入推进农房改善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村卫生室房屋安全、依法执业等开展专项检查和调研督导。全省14936个村卫生室共排查出安全等问题1920个,要求所有隐患问题12月底前整改完成,现已整改消除安全隐患1866个,有力保障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稳定运行。

    现场调研

    截至2022年10月,全省计划在农房改善地区配套新(改扩)建村卫生室466个,已完工并投入使用200个,已开工建设165个,推进率77.9%;建成的村卫生室业务用房面积平均达到120平方米,做到“七室分开”,基本诊疗设备及电脑、空调、电视机、宽带等配置齐全,部分地区村卫生室还联通上远程会诊系统,农民群众不出村居就能享有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下一步,省卫生健康委将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召开的农房改善专题会议精神,着力补齐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短板,助力农村住房条件改善。一是加强工作指导,督促各地优先安排农村住房条件改善地区的村卫生室配套建设;二是加强实地调研,在卫生健康数字化发展中将信息化向村卫生室延伸;三是加强农村居民健康教育,适当扩容村卫生室健康促进空间,提升农民群众健康素养。

    (省卫生健康委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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