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在乡村建设行动中进一步加强乡村设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了基本原则、重点任务和制度保障3个方面14条举措,推进乡村设计的规范化、制度化、体系化,精准发力提升农民居住品质,推动实现从住有所居到住有宜居。
《意见》明确5项重点任务:用好一份导则,以《苏州乡村设计导则》为依据,对苏州各地各类乡村建设行为予以指导和规范;配好两支队伍,驻村设计师、工程师“一村两师”制度是苏州针对当前乡村基层人才短缺、技术力量薄弱的短板制定的创新举措,要继续优选驻村团队,做好“陪伴式”服务;守好三条底线,防止景观“城市化”、防止建设“过度化”、防止设计“舶来化”;做好四篇文章,做精肌理布局文章、做实风貌保护文章、做细文化传承文章、做优美学凝炼文章;抓好五项闭环,即民意闭环、生态闭环、价值闭环、落地闭环和长效闭环。
为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意见》还提出了明确部门职能分工、完善驻村服务制度、建立宣讲巡查机制、强化双向激励措施等4条保障制度。
乡村建设与农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承载着乡村振兴的美好愿景和农民群众的美好期待。《意见》旨在进一步用实用好《苏州乡村设计导则》、“设计师驻村服务制度”等相关机制,更好地引导和支持设计下乡、开展乡村设计工作,有力有序推动农房改善和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工作,为打造新时代鱼米之乡的苏州样板提供有力支撑。
(根据“交汇点新闻”报道综合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