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工作成效
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关于做好“乡村建设带头工匠”培训工作的通知》(苏建函村〔2022〕651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乡村建设工匠队伍建设,带动乡村建设工匠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提升,我市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乡村建设带头工匠培训,培训人数18人,均完成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同时作为我市首批乡村建设带头工匠已向社会公示。
二、经验做法及创新举措
1.人员确定:根据上级“平均每个涉农县(市、区)原则上不少于10名,力争实现乡镇(涉农街道)乡村建设带头工匠全覆盖”的要求,我市组织各区镇(街道)至少申报1~2个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要求是“乡村建设工匠中能组织不同工种的工匠承揽农村建房等小型工程项目,具有丰富实操经验、较高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的骨干群体或从事农房建设的建筑公司、施工单位内的施工人员”。本次参加培训人数共18人,其中,乡村建设工匠11人,施工企业负责人7人。
2.培训开展:3月17日至3月20日,我市委托江苏省乡村规划建设研究会承办乡村建设带头工匠培训工作。结合学员背景及服务领域优化设计了专题培训,采取“专题教学+现场教学”的形式,安排行业专家、地方经验工匠梳理理论知识,指导实操培训,使学员的能力在实操过程中得到全方位的提升。
三、乡村建设工匠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目前,我市从事农房建设的主要是施工企业及乡村建设工匠,之前要求农房建设必须为施工企业施工,部分翻建量较高的乡镇如凤凰镇已建立了农房建设施工企业名录库,方便建房管理;而部分翻建量不高的乡镇,出于建设成本的考虑,农户更倾向选择乡村建设工匠。结合我市农房建设实际情况,根据上级要求,对全市的乡村建设工匠进行摸排,并对乡村建设带头工匠进行培训,建立乡村建设带头工匠名录。下一步,我市将持续加大“乡村建设带头工匠”的培训管理力度,不断提升培训质量、培训效果,以开展“乡村建设带头工匠”培训为抓手,全力为我市市乡村建设提供技术支撑,积极助力乡村全面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