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起步较早,省委、省政府在2003年起实施多轮农村实事工程基础上,从2011年开始集中组织实施村庄环境整治等系列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十二五”期间,我省全面启动村庄环境整治行动,集中整治农民群众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的村庄环境“脏乱差”等问题,五年累计整治18.9万个自然村,基本实现自然村全覆盖,全面建立了“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市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统筹处理体系,农村环境面貌普遍改善。这项工作得到习近平总书记的充分肯定,明确指示我省“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坚持不懈抓下去”。
2016年起,我们组织开展村庄环境改善提升行动,在46个县(市、区)启动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省级试点,完成8000多个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目前省级建成1000多个美丽乡村,带动市县建成1万多个美丽乡村。2017年起,我省又创新实践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将其作为乡村振兴的“示范工程”,目前两批共确定70个省级试点村庄,大部分村庄已初现成效。这些都充分表明了省委、省政府对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一贯重视和坚定决心,也为我们做好新时代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提供了重要基础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