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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村庄设计 | 2019-04-27 | 阅读量:1635
    城乡等值:德国乡村发展历程

    一、概述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德语: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简称“德国”(两德统一前简称西德或联邦德国),是位于中欧的联邦议会共和制国家,北邻丹麦,西部与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和法国接壤,南邻瑞士和奥地利,东部与捷克和波兰接壤,该国由16个联邦州组成,首都为柏林(图1),领土面积357167平方公里,以温带气候为主,人口约8267万人,是欧洲联盟中人口最多的国家,以德意志人为主体民族。

    图1.德国示意图

    图2.东德西德示意图

    德国人的祖先是古代居住在中欧的日耳曼人。10世纪时日耳曼人建立神圣罗马帝国,后发生分裂。1871年普鲁士王国统一除奥地利帝国以外的日耳曼各邦国建立德意志帝国。1914年和1939年,德国先后挑起两次世界大战并战败。1945年分裂为东西两部分(图2)。1990年10月3日,德意志民主共和国(简称东德或民主德国)正式加入联邦德国,实现两德统一。目前,德国是欧洲第一大经济体,也是欧盟的创始会员国之一、还是北约、申根公约、八国集团、联合国等国际组织的重要成员国。

    德国从19世纪中叶开始资本主义化,成为半封建型的贵族地主。是普鲁士和德意志各邦在19世纪下半叶联合后反动势力的支柱,是德国军国主义政策的主要支持者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1945年后),反法西斯同盟集团(尤其是苏联)为了从根源上铲除德国军国主义,进行了大规模的经济及社会改革,将容克地主[ 容克地主阶级:容克地主阶级原为普鲁士的贵族地主阶级。容克(Junker,德语Junker的音译),意为“地主之子”或“小主人”。原指无骑士称号的贵族子弟,后泛指普鲁士贵族和大地主。16世纪起长期垄断军政要职,掌握国家领导权。]的土地或收归国有,或分配给小农耕种,容克阶层自此消亡

    如今德国是具有分权传统的联邦制国家,以联邦、州和社区(城市 / 县)三级行政管理层级进行管理。社区按照城市人口的分布程度分为城市型地区(urban district,或叫做密集型地区)和乡村型地区(rural district)(图 3)。

     
    图3.德国乡村型地区和城市型地区的划定(深色为乡村型地区)

    城市型地区有乡村,但是以城市为主;乡村型地区有城市,但以乡村为主。德国的乡村与城市地区拥有平等的地位,不是城市地区的附属物。在行政管理制度上,德国小型乡村社区与附近的大城市地方政府之间是平级而非上下级关系,行使职权相互独立。

    德国各州界定乡村的标准根据策略的不同会有所差别。比较核心的指标包括单位土地面积居住的居民数量、乡村人口在某一区域内的比重、基础设施特点以及在区域中的位置。一般认为,低于每平方公里150人的地区为乡村地区。另外,德国各州可以有自己的分类系统;联邦建设与区域规划局根据行动的内容和分析的目的也会划定不同的边界。

    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劳动力市场和人口发展趋势的区域差异,德国农村地区表现出较大的差异性。在东北部大片农村地区出现了经济的结构性衰减,而在西北部和南部的一些地区,经济增长势头明显(图4)。人口方面,无论东部还是西部都出现了乡村人口减少的趋势,人口的老龄化和少子化等进一步恶化了这一趋势。

     
    图4.德国乡村地区发展情况分类

    德国乡村地区的发展与问题受区域条件差异的影响。按自然条件区域差异,德国被分成沿北海和波罗的海的低地,从西到东绵延并占国土大部分的低山和南部小部分阿尔卑斯山北麓高山地区3个自然单元。低山和高山地区为森林覆盖,主要为林牧业;而北部和东北部的低地则主要为农业用地;在西北和南部地区有大面积的草原和草甸,主要为农牧业。

    德国乡村发展有着长期历史。战后经济高潮之后的城镇化快速发展,推动了城市的区域化扩展,使得德国乡村地区面临城乡社会融合、可持续发展和特色保护等的严峻挑战。作为欧盟主要成员国之一,从欧盟到国家和地方构建的包括乡村发展、环境保护、财政支持等多层次策略,对德国乡村发展的战略政策、制度安排等产生重要影响。经过多年的多元农业发展策略实施,德国乡村已经初步形成了农户、政府、市场之间的互动关系。

    德国乡村发展的核心原则,是要充分调动和发挥村民的积极性,使其参与到乡村更新的过程中来,以推动乡村的发展转型。村民能否顺应时代的发展变化,真正参与乡村家园的建设,改善和提升村庄人居环境,是鉴别乡村发展战略成败的重要标准。

    二、乡村发展历程

    1、第一阶段:德意志统一至二战结束(1871-1945年)

    (1)城乡发展背景

    城市化作为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必然产物,19世纪也不可避免地出现在了德国。伴随着工业化的兴起,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始从德国的乡村向城市转移,农民开始转型成为市民,成为产业工人,人口的流动使德国大城市和中小城市在各地逐步繁荣。德意志帝国[ 从1871年普鲁士统一德国到1918年霍亨索伦王朝最后一任皇帝威廉二世退位为止的德国,也被称为德意志第二帝国,因为将神圣罗马帝国算为第一个帝国。其正式国号为德意志帝国是后来魏玛共和国和纳粹德国的正式国名。1871年1月18日,国王威廉一世在巴黎凡尔赛宫镜厅正式登基为皇帝,德意志帝国建立。1914年6月28日萨拉热窝事件成为第一次世界大战导火线,德国介入战争,德国在战争不能得势,山穷水绝,最终在1918年11月11日投降,帝国灭亡。]时期的城市化的特点主要有:在城市人口的增长过程中,大城市发展最快,中等城市次之;城市发展呈现地区性差异,这种差异明显地与各地区的工业发展水平相一致,即工业发达地区的城市化速度较高,反之则较低;城市的发展速度与不同的社会经济类型联系在一起。1871年城镇化率已超过30%,1891年则达到50%(图5),城市化的速度之快,实现城市化所用的时间少于法、美等国。


    图5.各国家城镇化率变化表

    德国总人口超过8200万,共有大小城市2000多个,但是人口在百万以上的特大城市却极为罕见,只有慕尼黑、汉堡和柏林三座,约占全国总人口的7.7%;9座人口50万―100万的大城市占总人口比例为6.7%;还有71座人口在10万―50万的中等城市,约占总人口比例的18.5%;剩下的所有小城市共占总人口比例的58.3%。除此之外,还有700多万德国人口常住在人口规模不足2000人的村庄。这些数据表明,德国整个人口分布较为均匀,集中在大城市的少,大部分人口定居在中小城市,并且人口城市化率很高。

    随着工业时代的来临,德国乡村以农业为主的状态受到冲击,一些新型工业开始在乡村地区出现,如煤炭、钢铁、化工、汽车等,这一时期乡村地区的开发建设缺乏法律依据。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大多数德国的乡村具有以小农场和农民为主,规模小且结构简单的聚落景观特征。

    (2)乡村推行的政策制度、典型的案例实践

    1936年德国政府颁布了《帝国土地改革法》,由此开始了对乡村农地建设、生产用地及荒废地的合理规划,规范了乡村地区工业建设的行为,结束了德国乡村自由发展、自由建设的状态。

    (3)乡村取得的成效

    借助于工业化发展,农业产量和劳动生产率大幅度提升,农业现代化、规模化迅速推进。

    2、第二阶段:二战后至两德统一(1945-1990年)

    (1)城乡发展背景

    20世纪40年代,二战刚刚结束,德国大兴建设,乡村拥有廉价的劳动力、便宜的土地资源,加之国家建设政策和财政补贴政策,大量工业建设在乡村拔地而起,使乡村地区承受更多的工业生产开发,这一时期德国乡村原有的风貌受到一定程度的破坏

    战后受世界经济和政治影响,西德被美英法占领,成立联邦德国,实行资本主义经济模式,农业深受欧共体和欧盟的农业政策影响。东德被苏联占领,成立民主德国(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实行社会主义经济模式,发展了和前苏联相似的农业生产联盟模式 (集体农庄),这对前民主德国乡村地区发展影响至今。德国东西部地区的乡村在这一时期各自走上了不同的发展道路,具备了不同的区域特征。

    (2)东德地区的乡村发展过程及特征

    战后,德国东北部的大地主即“容克”的耕地被分给小农业生产者,土地归农民所有,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东德通过土地改革完成了私有土地向具有大面积土地、中心农机站和新居民点的集体农庄和国营农场的转变。在40年间,为了提高生产率,按照社会主义原则,通过土地改革、集体化和合作生产3个步骤,土地景观发生了根本的转变。

    直到今天,仍能看到德国东西部平均农业经营单位的巨大差异。在西德,一般农场具有 5-10hm2的耕地规模,最大可达到 20-50hm2,而东德耕地规模最大可以达到1000hm2。(图6)

     
    图6.农场平均大小(公顷)

    社会主义体系和农民对城市生活的向往改变了乡村的形状、规模、社会组成和经营方式。过去,传统的德国乡村的房屋形状、村庄形状和乡村景观具有较大的差异性。除了由于不同农业垦殖项目而出现的新的和规则村庄外,东德地区一些老的、被农田包围的自然形态的村庄往往存在了上百年,然而,经过40多年的社会主义建设,乡村之间的差异性急剧缩小,并逐步形成了具有城镇风貌的居住区。

    一个典型的民主德国农业生产单位有5到10个居民点组成,包括一个具有管理机构、农业机械修理站、学校、餐馆和电影院等其它基础和服务设施的中心居民点,农业工人的住房大都为类似于城市的三至四层的楼房。尽管这种改变后来被认为失去了农村原有特色,得到了部分修正,但毕竟已根本上改变了东德乡村地区原有的风貌。农业的经营方式也发生了 根本性变化。农民成为农业工人,具有固定的工作时间,居住区会基础设施,但不能独自占有农产品。

    随着德国重新统一,这一社会主义体系轰然倒塌了。失业、土地交易权属不确定性以及农业生产向欧盟标准困难的适应过程造成人口大规模向外迁移。依据新的法律,剩余的农业生产单位也被按资本主义方式重组,但结果总体上来说不理想。

    人们希望重新建立以前存在的或现在西德正在实行的农业生产方式,但实际上只有很 少的传统农场被重新建立起来了。原因很简单,在社会主义体系中,农业工人享有和一般产业工人相似的工作条件,如固定的工作时间、夏季几个星期的假期等,而在传统的农场,一般情况下,农民不能离开农场度假,因为没有其它人帮助他照顾家畜或农田。在社会主义体系中工做了几十年的农业工人不能或不愿意做这种资本主义体系下自己承担风险的工作。结果是生产率较低的德国东北部地区失去了大量人口。许多建筑物空置,农业机械在风雨中生锈,乡村已失去居住的魅力,没有人愿意在已破败的社会主义农业上投资。例如,在勃兰登堡州仅在1989-1994年,农业就业人口由15万下降到2万人。

    (3)西德地区的乡村发展过程及特征

    在西德的乡村发展不像东德这样具有悲剧性,但随欧盟经济的一体化深入也使农业失 去了先前的重要性。特别是小规模农业经营者已不能够和机械化及工业化大农业相竞争,而大多数只有10-20hm2耕地的农民甚至不能养活一个家庭。乡村的转型发展成为必然。

    所谓的“绿色计划”意味着创造较大的农业生产单位,提高生产率,减少战后德国社会农民的数量。这个过程是成功的,因为只有2%的人口从事农业,1/3的人口从事工业,近2/3的人口从事日益重要的以生产服务和研发等为主的第三产业(图7)。

    图7.1882年以来德国产业结构的发展变化(就业人口比重)

    西德地区乡村地区的发展与转型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再城市化、传统乡村向现代化乡村以及现代化乡村向生态化乡村的转变。第三个阶段发生于两德统一后。

    战后,联邦德国进行了大规模城市重建,城市重新成为经济和居住中心,但由于城乡均等发展区域政策以及地价、劳动力等区位因素影响,在20世纪50-70年代工业开始向乡村地区扩散,一个大规模的逆城市化过程在广大农村地区产生了“非农业乡村居民点”。由于私人轿车的普及,部分城市居民,尤其是带孩子的青年人家庭迁移到了“绿色”的乡村地区,而大规模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为这一趋势提供了可能性。

    在农村现代化过程中,传统村落得到改建和扩建,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得到大规模建设,但同时也出现了过度强调现代化功能的趋向,宽直的道路、城市的建筑风格以及对传统要素的摈弃破坏了农村原有的聚落形态和自然风貌。

    20世纪70年代以后,随着环保和生态意识觉醒,德国开展了“我们的乡村应更美丽”的乡村转型,乡村原有形态和自然环境、聚落结构和建筑风格、村庄内部和外部交通按照保持乡村特色和自我更新的目标进行了合理规划与建设。

    今天,德国大多数居住在农村的居民已经不再是农民。他们工作在周边城市,利用私人轿车每日往返于居住的乡村和工作的城市之间。这一乡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在德国创造了一个新的文化景观—非农业乡村居民点,先前的农民村落已经改变了其面貌和结构(图8)。

    图8.西德地区一个小农庄到一个具有吸引力的居住地的演变(胡滕伯格-莱斯克什村)

    图中表明临近小城的一个古老乡村的空间演化过程。在这个农庄的历史核心区由基督教教堂和老的农场组成,但随着经济的发展,这一老的核心区逐渐被居住区环抱。首先是20世纪60年代期间在村庄老区西部建立的一个开放的居住区;后来,东部和北部规划建立了其它居住区,不远处是一个小的工业区;最后,胡滕博格—莱泽克什村完成了由先前的一个小农庄到一个具有吸引力的居住地的演变。

    作为这一社会和经济过程的结果,传统的住房改变了其形式和功能。原来的养殖场停满了私人轿车,原来的马棚变成了商店,住房原来兼具的饲养和仓储功能逐渐被商业功能所代替。住房的结构也复杂化,高度和楼层增加,甚至城市住房的装饰风格也被用于乡村住房的建造 (图9)。

    图9.一个传统农民住房的功能变化

    联邦德国乡村地区成功转型与发展有赖于3个因素:乡村地区发展一体化规划纲领、刚性规划体系和柔性规划体系的制定以及“我们的乡村应更美丽”行动计划的实施。在德国,已经为乡村地区发展提出了由规划目标、规划区域和政策等要素构成的一体化的规划纲领。

    乡村规划的参与者由3方组成,即决策者、所涉及的居民和一些公共和私人团体机构。3方通过充分沟通协商和妥协最终制定出一个乡村发展规划。德国乡村规划总体上和德国的空间规划具有相对应的结构和体系,即从上到下也分为欧盟、联邦、区域和城市与地方。在不同的层次上具有不同的目标和任务,具有从宏观到微观,从抽象到具体的规律与特点。由于德国土地平均单位规模较小,且东西德区域条件不同,乡村发展规划的核心是土地结构的改革,具体内容为土地管理和土地整理[ 二战后的德国,分裂为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西德)和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东德)。东德地区农业生产力低下。大批德国居民被波兰、匈牙利等东欧国家驱逐。新移民迁返东德后,为了维持生计,在境内开荒进行农业生产,田块在人为影响下,逐渐零乱、破碎。为了提高粮食产量,德国政府无偿占用大片森林组织开展农业生产。在缺少相关制度政策的约束下,大量权属纠纷频繁涌现,大批植被被破坏,水土流失现象日趋严重,自然灾害频发,生态环境受到严重威胁。 为有效缓解各类威胁与矛盾,德国政府组织开展土地整理,先后经历了三个阶段。整理目的从最初的“提高农地生产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到“确认土地权属,推进农地集约规模化经营”,再到“缩短城乡差距,推进区域化可持续发展”。

    一般而言,一个传统的乡村对城市居民没有吸引力。畜栏的气味、动物粪便、老而破旧的房屋以及农机难以吸引城市居民,特别是富裕居民。为改变这一现状,联邦德国实施了一个成功的乡村发展规划——“我们的乡村应该更美丽”。其主要目的是通过更新传统住房而使乡村对房屋的未来新主人更有吸引力。

    这一规划分为区域/地方和目标乡村2个层次。就目标乡村而言,如何使乡村更美丽的规划包括3个方面,即提高农产品质量和种类,开发农业房地产和开展农业服务或乡村旅游,并提出了具体的措施。该计划明确了乡村的区位,在区域发展轴线中的地位,农业发展水平,规划制定水平和实施状况以及社会经济和政治因素为实现这3方面目标的主要影响 因素。

    该计划20世纪90年代开始,主要在联邦德国的中部山区状况的稳定和收入来源多样化目标层面实施,后来扩展到其他和东德地区。很多新的创意农业之外就业创造和支持多元经济农业产品房地产其中的影响因素:乡村地区类型被用于老房子的改造,以满足新的用处。

    但是,只是改变居住区和找到旧房屋新用处是不够的。一个根本的问题是如何实现乡村 地区的可持续发展,既解决乡村地地方和区域社会文化影响合作区域内在潜力发展区失业、 居民外迁和基础设施欠缺等问题。

    (4)乡村推行的政策制度、典型的案例实践

    由于城乡均等发展区域政策以及地价、劳动力等区位因素影响,在1960年至1970年工业开始向乡村地区扩散,在城市工作的居民依靠边界的交通可以在乡村地区居住。在农村现代化过程中,传统村落得到改建和扩建,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得到大规模建设,但同时也出现了过度强调现代化功能的趋向,宽直的道路、城市的建筑风格以及对传统要素的摒弃破坏了农村原有的聚落形态和自然风貌。

    20 世纪 60 年代的现代化进程对村庄建设的影响,突出表现在新村建设和村庄基础设施建设两方面,在消灭城乡差距方面取得了很大进步。为了突破美丽乡村建设仅限于美学、景观形式的局限,相关负责单位开始引入现代规划原则,重视乡村整治中的功能改善。

    具体整治中,绿化植被开始要求结合生态功能进行种植;农宅居住设施开始引进煤油炉进行取暖,交通运输开始使用汽车和拖拉机从事耕作运输生产。村庄的电气化得到推广,部分村庄之间、村庄和城市之间也建立了轨道运输联系。

    为了适应农业机械化和规模化经营的要求,农业用地的重组成为乡村发展的重要条件,农地重划成为这个时期乡村整治的重要措施。村庄外围地区也出现工业区和工业厂房。

    1976年,联邦政府对《土地整理法》进行了修订,乡村建设纳入其中。这个时期,乡村的机动车道路、下水道和供水系统逐渐普及,乡村建设开始重视村庄内部道路的布置和对外交通的合理规划,关注村庄的生态环境整治,重视乡村特色和发展潜力。正式开展实施“我们的乡村应该更美丽”行动计划,行动计划要求对乡村自然环境、聚落结构和建筑风格、村庄内外部交通保持乡村原有特色,并能够自我更新,同时初步提出了包括提高农产品质量和种类、开发农业房地产和乡村旅游等方面的策略。

    随着对历史保护的重视,村庄的历史遗传保护也成为村庄景观保护的重要议题,历史村庄和遗产的保护与整修成为美丽乡村的重要内容。村庄竞赛成为理性现代化的政策工具。

    为了提高乡村地区的生产力水平,农业开始引进用地的分区规划,寻找功能适宜的土地利用,构造高品质的农业生产和乡村景观以及充满活力的农村社区成为这个时期的努力方向。

    3、第三阶段:1990年至今(乡村生态化)

    (1)城乡发展背景

    上一阶段初步实现了传统乡村的农业向现代化、生态化的转变。乡村发展越来越重视地方的特色、环境资源的特点、历史文脉和聚落肌理的保护与延续,乡村的发展逐步重现自身的魅力。村庄环境改善建设突出地方建筑、肌理、文化、景观特色。

    随着20世纪末西方国家对环境保护的关注,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融入了村庄的实践。欧盟推出了一系列农业提升的政策,也为乡村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乡村地区的生态价值、文化价值、旅游价值和休闲价值都被提到与经济价值同等重要的高度。

    (2)乡村推行的政策制度、典型的案例实践

    1992年里约会议之后,美丽乡村竞赛逐渐转向未来乡村的建设,2007年正式将之前的“我们的村庄应该更美丽”调整为“我们的村庄有未来”,以此来贯彻落实21世纪可持续发展地方议程。

    “我们的村庄有未来”重视村庄基础设施改善下村庄未来的可能形式,同时也更多地重视村庄文化和传统的保护与传承。竞赛只允许3000居民以下的村庄参与,竞赛注重村庄居民的参与程度以及对村庄未来的创新性理念等。竞赛将乡村空间看作是人类与动植物共同生存的重要空间,强调经济和文化发展对乡村整治的重要意义。竞赛分为区县、州和国家三轮,由联邦、州、县区评委和各相关部委代表担当评委进行评选。竞赛评分标准侧重于村庄生活质量的提升,但也随着时代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农业政策:

    欧盟以共同农业政策作为统筹性政策框架的农业政策,每五年制定一次;其核心理念是采取市场与农业发展相结合的策略,目标是通过加强健康、高质量生产、环境可持续的生产方式、循环利用、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措施,将经济发展与自然资源、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保护、避免资源浪费等并行考虑,以期实现乡村地区真正的可持续发展。

    在共同农业政策框架下设立的乡村发展欧洲农业基金,为申请者提供了四类农业和乡村发展项目,包括提高农业和林业竞争力、改善乡村环境质量、促进农村生活品质改善和经济多样性、促进乡村治理制度创新。

    欧洲农业和乡村发展项目的基本理念是以农业发展为基础,通过竞争力、生态、资源、社会包容性等战略,利用乡村经济社会发展与开发活动相结合的项目工具,推动实施农业发展计划,促使一体化的乡村发展。一方面,通过促进技术进步,提高农业生产力,确保农业生产的合理发展和生产要素的优化利用;另一方面,保障农业社会的生活能够达到公平的标准,增加从事农业劳动的劳动者的个人收入水平。

    基金支持乡村发展项目改善农场竞争力,完善农业和林业经营,保护自然环境,提高乡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质量。近年来基金将重点放在乡村地区复兴、气候变化、再生能源、生物多样性、水资源管理等多个方面。

    目前欧盟在成员国内设有一百多项农业和乡村发展项目,不同国家的项目重点和数量不等。乡村发展项目下的欧洲乡村经济与发展网络致力于发展和普及农村发展的知识,其中 LEADER项目(Liaison Entre Actions de Développement de l’conomie Rurale,即联系农村经济和发展的行动)为乡村发展活动组织者提供乡村发展方法,包括实施工具、数据库、分析方法、活动组织等。LEADER通过在公共、私营和民间部门之间形成次区域的伙伴关系,帮助解决农村发展过程中的能源和资源问题,它与地方发展战略和资源配置关系紧密。其主要参与行动的代表为地方行动组,所有这些构成了共同农业政策的实施工具。

    为了保障项目经费能够真正用于乡村的建设,欧盟到地方各层级设有项目管理、资金 发放管理、监督问责等一系列制度安排。

    在德国,在执行欧盟的共同农业政策之外,采取的乡村发展框架主要用来补充欧盟既有的农业政策和财政政策,促进农业的发展,不再单独设置体系,避免层级上的矛盾,具体有农业结构调整和海岸保护政策(GAK)、区域经济结构改善政策(GRW)。

    在财政支持上,德国和欧盟都设有乡村策略和结构基金,各个层面均有义务为农村的发展做出一定贡献。欧盟层面的财政补贴主要来自欧洲农业保障基金和乡村发展欧洲农业基金。欧洲农业保障基金根据共同农业政策,对农户进行直接财政支持,用于诸如干预和出口退款等农业市场的调控。德国国内部分联邦、州分别出资 60%、40%,通过区域支付当局至最终受益主体(图10)。

    图10.针对德国农业结构调整和海岸保护政策(GAK)的资助框架

     

    四、启示意义

    我国的乡村发展目前对应于德国乡村发展的第二阶段中西德后期环保生态意识觉醒阶段。德国的乡村发展对于我国来说有很多值得借鉴学习的经验,也有值得警醒的教训。

    (1)城乡等值化发展

    德国一直致力于为其城乡居民创造同等的生活条件,实现社会保障不分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全面覆盖乡镇,大力推动村庄城镇化的发展,使农村居民享受到与城市同等的医疗、教育待遇,四通八达的交通网建设也使城市与农村紧密联结。在政府的努力下,农民逐渐成为一种高技术的职业,不再是贫穷、落后的代名词,反而成为城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乡村建设注重农民参与和多方激励

    德国乡村建设十分关注农民参与和多方激励,特别重视农民的积极性、市场的积极性和公众参与,把多方的力量凝聚起来,最终通过经济、社会、文化、环境、农业整体的发展,实现乡村的可持续和特色保护与传承。

    (3)关注乡村工作的一致性与特殊性

    德国乡村发展的规划、政策、工具拥有联邦、州整体一致的基本理念,针对的是乡村发展的一般情况和时代问题,根本目的是策略和适宜相结合,以达到预设的政策目标;德国的乡村工作重视各政策实施和执行部门解决问题的针对性,以及它在乡村发展的整体系统中的效果评价,并及时予以调整。

    借鉴经验,在乡村工作中,我们首先应明确各层级为农村发展做出贡献的责任与义务;其次,应编制整体层面、统筹各方面的乡村振兴工作方案与计划,做到乡村工作有目标的推进下去。第三,要注重工作的针对性,及时评价、反馈与修正。

    (4)构建完善的乡村规划管控体系

    首先是形成战略规划、乡村规划和实施计划一体化的规划施政策略。

    其次是建立与现有城乡空间规划的结构和体系对应的乡村规划体系,并把乡村土地管理和整理作为规划核心。

    第三是借鉴德国乡村规划的主要内容-“高农产品质量和种类,开发农业房地产和开展农业服务或乡村旅游”,相对应确立农业发展、农村建设用地利用规划和服务业发展的规划核心内容。

    (5)发展高效率大规模高科技农业

    在德国部分地区分布着农业硅谷,其中最突出的一个位于南奥登堡地区。尽管土壤贫瘠且没有集约化农业发展传统,通过农业技术和资金的大量投入,该地区已发展成为高度工业化的农业地区,大规模生产肉鸡、蛋、肉类和土豆。他们成功地向国外出口全套的农业企业设备和经营方式,例如,完整的养鸡场、全自动鸡蛋生产工厂、计算机控制的动物饲喂设备等等。从经济角度来看,这一地区的农业发展相当成功,但应注意规模农业生产引起严重的生态问题,特别是化学物和动物粪便引起的环境污染。

    (6)非农产业与村庄多样化发展

    一方面应认识到乡村工业和服务也发展的必然性,积极推动环境友好型工业下乡,发展乡村旅游和特色服务业;另一方面也应认识到,在当前推进宅基地“三权分置”的背景下,农业房地产的需求。

    在德国乡村的发展过程中可以认识到未来农村居民一定会呈现农民与非农业居民共同居住在农村,农村必然会有非农业居民点出现。一些具有吸引力的老村可以被用于度假活动或第二处居所,可以建立面向有孩子家庭的乡村旅游,或出售城市居民地方特色农产品。另一种可能性是为老人建高级养老院。在乡村地区,土地、护理、医生和其它健康基础设施较之城市价格较便宜。一般而言,人们愿意生活在一个自然条件良好没污染的地区,特别是对生态敏感的人群愿意生活在能获取生态产品的地区。乡村地区也能够吸引追求特殊精神需求的画家、艺术家和其他具有另 类生活方式选择的人群。

    (7)建设大面积生态和自然公园

    随着高度工业化和高技术化的发展,乡村地区的主要的功能不能只是提供农业产品。农业越来越具有责任在边缘地区保护一个多样性的文化和自然景观和生态多样性,如动植物栖息地, 因此,部分农业地区也许应该重新变成生态公园或自然公园,恢复该地区原有的自然风貌。

    (8)注意应对可能的风险

    要防范农业产业化的风险,提升农民对抗风险的能力;防止乡村聚落过度规模化与城市化价值观的扩张,使农村失去原有特色;防止农业产业化后,农业工人出现生产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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