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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022-04-26 | 阅读量:103
    围绕三个坚持 深度系统推进 蹄疾步稳改善农村住房条件

    兴化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5日)

    兴化位于苏中里下河腹地,是人口大县、农业大县,156万总人口中,农村人口占40.4%,全市行政村集体土地上建于1980年及以前的农房有1.9万户,建于1981年至2000年的农房有25.2万户,农房改善面广量大,任务艰巨。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把农房改善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狠抓落实,加快推进。

    一、坚持统筹推进,打造民心工程。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明确将农房改善工作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建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的组织协调机构,实现农房改善统一领导、统一谋划、统一指挥。二是及早谋篇布局。今年省委一号文件发布后,我市立刻着手摸排农民住房改善需求。省专项行动方案印发后,立即召开工作部署推进会,早动员、早启动、早推进。三是建立工作专班。成立市农房办,选调专职人员实体化集中办公,具体负责巡查督导、规划审核、过程管理,确保农房改善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坚持分类施策,实现“如愿优建”。一是做好调查摸底。开展“三上家门”行动,摸清农房现状、听取改善意愿、宣传改善政策,在此基础上拟定工作方案、明确规划布局、赢得群众支持。二是注重分类推进。畅通“进城入镇购房、加固改造、原址翻建、选址新建”多种改善模式,引导有意愿的村民向省、市级特色田园乡村、泰州乡村振兴示范村等规划发展村集聚;重点做好“空关房”“遗产房”等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置;根据农民意愿,今年计划建设并交付一批农房改善项目。三是强化过程管控。强化农房设计引导和风貌塑造,编制符合里下河地区特色的农房建设图集,建设具有里下河地域特点、乡土特色和时代特征的兴式民居,留住乡土味道。全面落实统一代建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邀请村民代表参与工程质量监督,确保让农民群众住上放心房。同时,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配套、产业培植培育,加快推进农产品加工、特色手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多业态融合发展,不断完善村庄产业支撑体系。

    三、坚持要素配优,放大政策红利。一是用足财政政策。按照“不增加镇、村债务负担”的要求,用好上级专项奖补资金,叠加运用好低息贷款、市县配套周转资金等政策。二是用好土地政策。根据实际持续优化镇村布局规划和村庄规划,在年度用地计划分配方案中实行农民住宅用地计划单列,合理调配用地计划指标,保障我市农民住房改善用地需求。三是聚力改革创新。鼓励进城入镇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原有宅基地,试行进城入镇购房补助机制。在我市已有大营、沙沟等乡镇先行探索的基础上,继续推进“空心村”整治,拆旧复垦,集成用好资金、项目等政策,确保取得更大乘数效应。

    (农村住房条件改善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会交流发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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