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乡村振兴和“四化”同步的要求,村庄建设发展应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可分为融入城镇、集聚提升、特色保护、规划新建等四种类型。融入城镇的应按照城镇规划 要求进行建设。本指南主要适用于集聚提升型、特色保护型和规划新建型等三类村庄实施 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应着力改善村庄人居环境,完善设施配套,突出建筑、院落、围合、 村口、公共场地、绿化景观、道路停车等建设,保护好历史文化遗存,借鉴传统乡村营 造智慧,塑造乡村特色风貌,体现文化特色、地域特点和时代特征。结合物质空间的改 善和乡村特色塑造,加快农业产业现代化,因地制宜发展乡村休闲、旅游、养老等产业, 促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提高村民和村庄集体收入,提升村庄活力。同时要着力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增强社区管理和服务功能,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培育文明乡风、 良好家风、淳朴民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