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江苏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方面取得了哪些成就?

    我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起步较早,省委、省政府在2003年起实施多轮农村实事工程基础上,从2011年开始集中组织实施村庄环境整治等系列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十二五”期间,我省全面启动村庄环境整治行动,集中整治农民群众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的村庄环境“脏乱差”等问题,五年累计整治18.9万个自然村,基本实现自然村全覆盖,全面建立了“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市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统筹处理体系,农村环境面貌普遍改善。这项工作得到习近平总书记的充分肯定,明确指示我省“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坚持不懈抓下去”。

    2016年起,我们组织开展村庄环境改善提升行动,在46个县(市、区)启动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省级试点,完成8000多个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目前省级建成1000多个美丽乡村,带动市县建成1万多个美丽乡村。2017年起,我省又创新实践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将其作为乡村振兴的“示范工程”,目前两批共确定70个省级试点村庄,大部分村庄已初现成效。这些都充分表明了省委、省政府对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一贯重视和坚定决心,也为我们做好新时代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提供了重要基础支撑。

    展开
  •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大背景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有什么新的要求呢?

    今年1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4月26日,国务院在浙江省安吉县召开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胡春华副总理在会议上指出,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大背景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既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收官之举,又是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开幕之战,更是贯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始终的长期任务。

    6月,省委省政府印发了《江苏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在巩固“十二五”以来我省村庄环境整治成果基础上,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打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仗,以美丽宜居村庄建设为导向,提出了“四治理、四提升”,即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厕所粪污、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业废弃物、提升村容村貌、提升村庄规划设计水平、提升传统村落保护水平、提升建设和管护水平八项重点任务。通过三年努力,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

    展开
  •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要想取得良好成效,最需要把握好的原则是什么?

    过去村庄环境整治的经验启示我们,环境整治之后管护工作跟不上,整治成果就会大打折扣、难以持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是建成工程就万事大吉了,建立一套务实管用的管护运行机制,往往比工程建设更费力也更紧要。这次“四治理”“四提升”涉及不少工程项目,方案设计之初,就必须考虑好今后的长效管理,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建立符合农村实际、得到农民支持、真正起到效果的建设管理模式,实现农村人居环境的规范化管理、长效化推进。对于处理垃圾、治理污水、改造厕所等,某种程度上讲,运行维护比工程建设更费力、更紧要。要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推进投融资体制机制和建设管护机制创新,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健全服务绩效评价考核和依效付费制度。有条件的地方,要建立县乡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农户适量付费相结合的经费保障制度,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并长期稳定运行。

    此外,还要发挥好“人”的作用。从多年实践看,整治工作改善环境,环境也影响人。要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过程成为培育文明乡风的过程,建立完善村规民约,引导农民群众转变思想观念,改进行为习惯,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共同珍惜和维护自己的美好家园。

    有人说,古朴、原生态的乡村才有味道,最好是土坯房、羊肠小道、袅袅炊烟,一些现代化的生活设施只会破坏这份美感。您怎么看这种观点?

    乡村为谁而美丽?这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首先要回答的问题。外人眼中的诗意乡村,是不是农民想要的家园?对一座不整洁、不现代、不方便的所谓“美丽”村庄,问起村民感受,回答往往是“不满意”。农民比城市居民生活水平低,不仅仅是因为收入低,更重要的是因为生活环境差。我省经过多轮集中整治,虽然村庄环境面貌总体上有了明显改观,但部分村庄环境仍不同程度存在“脏、乱、差”现象,城乡基础设施条件差距仍然较大,在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方面的差距就更为明显,加快乡村建设已经成为广大农民群众的强烈愿望。所以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顺应农民群众过上更好生活新期盼的必然选择。

    这里要特别强调的是,农民不仅是人居环境整治的受益者,也是参与者、建设者。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多听农民的呼声,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一些地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存在农民“局外人”的现象,村内道路、村容整治等方面建设,出钱的是政府,干活的是专业队伍,别人热火朝天地干,农民一旁背手看。如果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都搞成政府的事,大包大揽,与老百姓没关系,这样的环境整治农民是不买账的,也是不可持续的。政府要做好自己该做的事,农民也要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政府要引导支持但不能包办,如果手伸得过长、管得太多,容易产生一些负面影响。要明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农民自己的事,政府主要是来支持,不是政府的事让农民来配合。

    展开
  • 苏南、苏中、苏北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要求是否不同呢?

    我省各地农村情况不一,经济水平、风俗文化等千差万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内容可以各有侧重,标准可以有高有低,进度可以有快有慢,不能不顾体型一个尺码裁衣。像苏南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地方,建设整治内容可以丰富一些,建设标准也可以适当高一些,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苏中、苏北地区要瞄准农民群众感受最强烈的问题,围绕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任务,集中力量解决突出短板,实现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今年出台的《江苏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就对苏南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地方、苏中苏北地区分区域提出了不同的目标要求:苏南地区和其他有条件地方,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和厕所粪污治理、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三个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工作有序开展,管护长效机制健全有效,村庄整体美丽宜居;苏中、苏北地区,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全覆盖,每个涉农县(市、区)至少有1个乡镇开展全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示范,基本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60%的行政村建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护长效机制有效运行,村容村貌显著提升。

    展开
  • 我在规划设计院工作,请问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需要编制规划吗?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一条重要经验,就是先搞规划、后搞建设,科学绘制蓝图,一任接着一任干,一年接着一年干,积小胜为大胜。我省于2016年完成了镇村布局规划优化调整,确定了规划发展村庄和一般村,这为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奠定了重要基础。下一步,将按照乡村振兴的要求,对有建设整治需求的村庄,逐村编制村庄规划设计,并与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村社区建设规划、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等加强衔接,鼓励推行多规合一。同时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设计,做到农房建设有依据、村庄功能布局逐步优化,逐步实现村庄规划管理基本覆盖。

    展开
  • 我们村青壮年基本都出去打工了,就剩下老人和小孩在家里,像我们这种人越来越少的村还要不要整治人居环境?

    这位网友提的问题的确是我们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客观存在的。这就需要我们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空心村治理结合起来,对于那些偏远、凋敝、不适宜居住和发展的严重空心化村庄,要防止今天整治建设、明天人走村空,劳民伤财。要把握好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的原则,科学确定整治目标任务,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集中力量抓好规划发展村庄的整治和建设,引导建成“美丽宜居村庄”,其中有条件的“特色村”和“重点村”建成“特色田园乡村”,同时全力保护好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一般自然村加快构建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达到“环境整洁村”标准。

    展开
1 2 3
  • 姓名
  • 电话*
  • 城市
  • 内容*
copyright © 2019-2025 主办单位: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农房建设服务网 版权所有苏ICP备17066754号-2 技术支持: 光芒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