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扬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扬州市农业农村局、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印发《全市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建设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将提升农房建设质量安全水平作为住房建设管理的核心内容。一是强化职责分工。明确住建部门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有关工作,制定和完善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制度,加强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的技术指导,组织编制农房设计方案图集,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二是强化农房设计。明确农户申请建房时“提供必要的设计图纸或拟选用的农房设计方案图集。农房设计应符合抗震、防洪等基本安全要求,外观风貌与乡村环境相适应”。三是强化施工过程监管。明确住建部门要“加强巡查监管和农房质量安全技术指导。对统一代建的农房建设工程,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管理,强化对设计施工各环节的监督检查,邀请村民代表参与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监督,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四是强化使用管理。明确农房“用于经营前,使用安全责任人应进行建筑安全性评估或鉴定”“用作经营的农村住宅进行改建、扩建、加层和增加荷载等影响到主体结构的,应报乡镇政府批准后,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进行设计,或者选用通用设计、标准设计,施工企业和个体工匠应当按照设计图纸施工”。五是畅通危房解危渠道。为解决搬迁撤并类村庄和一般类村庄中D级危房不能新(翻)建的问题,由扬州市农村住房条件改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扬州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明确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有关事项的通知》,对符合宅基地用地建房申请条件的农户,其危房在房屋安全性鉴定(评估)前有人居住的,在一般类村庄中的可以原址翻建、选址新建;在搬迁撤并类村庄中的可以维修加固、在规划发展村庄选址新建后拆除,确无实施条件的可以原址、原高度、原面积翻建。

积极探索创新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和管理制度,着力提升乡村建设工匠的能力水平和综合素质,从源头推动农房建设质量和品质不断提升。一是创新乡村建设工匠培训。2022年,聘请扬州职业技术大学教师以江苏省乡村规划建设研究会编写的《乡村建设工匠培训教材》为基础,录制乡村建设工匠培训视频并在“扬州建设教育培训网”公布,免费供乡村建设工匠学习使用。2024年,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编写的《乡村建设工匠培训教材》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江苏省乡村建设带头工匠培训大纲》,录制乡村建设带头工匠培训视频,免费供带头工匠学习。在乡村建设工匠培训中,充分利用“扬州建设教育培训网”,采取“线上学习+线下学习+线下考试”的方式进行,同时严格控制培训质量,对线下考试不合格的一律不发培训合格证书。二是创新乡村建设工匠管理。2023年,制定了《关于加强乡村建设工匠管理指导意见》,建立了乡村建设工匠的培训管理制度,明确了市、县、乡镇、村各级职责,建立了乡村建设工匠和带头工匠分级管理体制,对乡村建设工匠资格认定、培训流程、培训内容、考核方式,以及带头工匠的资格认定、用工管理、承揽项目、合同管理和施工管理进行了规范,同时推行乡村建设工匠信用评价。仪征市对于乡村建设工匠参与村级工程承包过程中出现1次一般失信行为的,暂停参与工程报名3个月;出现2次一般失信行为的,暂停参与工程报名6个月;出现一般失信行为累计达到3次或出现严重失信行为的,将其清退出工匠库;凡被清退出工匠库的乡村建设工匠,2年内不得重新备案登记。三是创新乡村建设工匠使用。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乡村建设工匠未经培训不得承接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项目的规定。为推动乡村建设工匠参与村级小额简易工程建设,仪征市明确单项合同金额在30万元及以下的小型房建、交通、市政、农业、水利建设工程可以由培训合格且信用合格的乡村建设工匠承接,充分调动了乡村建设工匠提升技能水平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积极探索高效便捷的农房建设服务路径,大力开展农房安全宣传、专业技术指导和农房设计推广应用,为提升农房建设质量安全水平提供技术支撑。一是创新农房安全宣传。会同扬州市农业农村局编制了《扬州市农村住房建设审批和质量安全指导手册》印发至各乡镇、行政村和乡村建设工匠,并上传网站供免费下载。制作房屋安全宣传动画视频《关注房安全、共享好地方》和“农村自建房安全常识”扬州快板节目,通过广播、户外大屏、公交车电视进行播放,生动讲解农房建造和安全知识,有效提升农户的房屋安全意识。二是创新技术服务模式。采取专家下乡、技术人员结对乡镇和购买第三方专业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对市级农房和既有建筑安全巡查检查、评估鉴定等提供专业服务。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部署制定了《扬州市贯彻省“万师下乡,万村和美”行动的实施方案》,会同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扬州市贯彻省“万师下乡,万村和美”行动激励措施》,组织专业人员组建95个服务团队,对接扬州的73个乡镇(街道),围绕党建引领、技术赋能、宣传引导三大任务,结合村镇建设重点工作,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服务工作,为乡村建设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其中,建筑设计院的典型案例被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广宣传。三是创新农房设计方案编制。为动员设计人员服务乡村建设,鼓励农民建设具有本地特点、乡土特色和时代特征的民居,2023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农房设计竞赛,有9 家设计单位,118 名设计人员参与,评选获奖作品48个。获奖项目视同获得扬州市优秀勘察设计奖,并纳入扬州市农房设计方案图集,提高了竞赛的含金量,丰富了图集内容。2024年,结合“万师下乡,万村和美”行动,组织动员9家建筑设计单位,采取公益服务与有偿服务相结合的方式,为各地推荐的农房设计方案编制施工图10套,初步满足了基层建设需求。

积极探索建立适应农村特点的农房建设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农房建设行为,提升农房建设质量,有效控制农房安全风险。一是开展试点示范。学习借鉴苏北农房改善工作经验,在全市优选3个乡镇5个点开展新型农村社区试点工作,为全市农房改善工作提供示范。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结合农村住房条件改善,制定《扬州市农村住房条件改善项目实施方案》,采取规划发展村庄改建、新建新型农村社区、新建小城镇安置区三种模式,推进农村住房条件改善项目建设,同步推进质量安全管理。2024年,在江都区、仪征市分别开展了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试点、乡村建设工匠管理试点,为农村住房建设的长期、稳定管理积累了宝贵经验。二是创新项目施工管理。2023年,针对广陵区采用统规统建、统规代建方式建设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区,确因政策因素不具备领取工程施工许可条件的项目,组织广陵区住建部门从规划设计、施工组织、工程监管、竣工验收等方面入手,明确属地政府、建设主体和住建部门等各方责任,同时加强项目建设管理,邀请村民代表参与工程质量监督,有效提升项目建设质量,保障了农民权益。江都区在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试点工作中,全面规范农房建设审批、设计、施工、监管、竣工验收等环节要求和责任主体,推行规范化合同的签订、专业的房屋设计、合格的乡村工匠施工,实施严格的巡查制度,让住房结构安全性能得到保障,建筑材料质量得到有效控制,施工工艺规范程度明显改善,建筑质量水平明显提升。三是创新质量管控措施。为规范规划发展村庄改建项目建设,提高建设质量,制定《关于加快推进规划发展村庄改(扩)建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对于统规统建和统规代建的农房建设项目,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实施;对于农民自行新建和翻建住房,包括自行委托第三方代建的,住建部门要加强质量安全巡查指导;项目所在村庄拟创建特色田园乡村,农民按照规划设计方案要求改造的,可以给予资金支持;村庄内新建或翻建住房且按照农房设计图集或由专业设计单位(个人)设计,符合乡村建筑风貌管控要求,建设质量安全符合相关规范的,乡镇或村可以给予奖励;对于村庄内的危房,其产权人或使用人采取工程措施解危的可给予奖补。

始终把农房安全作为宜居农房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全域排查、动态监测、分类施策、销号管理,以最严举措消除安全隐患。一是开展拉网式、滚动式隐患排查,以老旧农房、经营性自建房为重点,实现全市农房排查全覆盖。二是实施分类精准解危,根据危房等级、房屋状况和农户意愿,因地制宜采取拆除、重建、维修加固、封闭围挡等措施,切实做到“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三是建立常态化巡查检查制度,健全巡查检查、危房告知、整治销号等制度,推动危房整治从集中攻坚向动态清零长效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