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分中心)汤泉街道省级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工程园林绿化施工招标公告

编号: NPK220315-01SG

1. 招标条件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汤泉街道办事处建设项目汤泉街道省级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浦行审投字[2022]15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2564.47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2564.47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江苏中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园林绿化施工

2.2 工程地点:汤泉街道陈庄村茆家洼

2.3 工程类型: 中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 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

2.5 结构类型: 其他

2.6 工期要求: 180日历天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1630.00万元

2.8 招标内容: 园林绿化工程;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汤泉街道陈庄村茆家洼实施道路改造、园林绿化提升、节点及标识改造、配套设施等工程,园林绿化面积18111m2,具体详见招标图纸及清单。

2.10 工程规模: 园林绿化面积:18111 m2;造价:1628.363579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无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首次参与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投标人需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用户注册登记,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用户注册登记。投标人线下购买招标文件后,请登录交易系统,通过‘下载标书’选择交易项目,按照页面指示完成操作,获取投标保证金缴纳码。

5. 资格审查办法

5.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根据建办城[2017]27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不设置企业园林绿化资质要求,但必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拟投标的投标人需提供一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含)以上(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专业则以学历证书专业为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注:园林绿化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4)本项目园林绿化企业无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无需提供《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担工程的;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5.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企业自2019年9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1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至投标文件中。评标方法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与资格审查中的企业业绩不可兼得。)

6. 评标方法

6.1本标段不采用评标入围方法。

6.2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2.1采用两阶段评审

6.2.2采用暗标

6.2.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6.3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5.5%,96%,96.5%,97%,97.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5.5%,96%,96.5%,97%,97.5%,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6.4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5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75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6.6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5)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16分。

6.7业绩分

业绩:1分。

6.8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8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6.9两阶段评审:

第一阶段:首先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再对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含施工组织设计、业绩和信用评分,满分25分,评分细则详见招标文件)进行评审,各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为该单位商务、技术文件得分。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12个的,取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排名在前9名的进入下一阶段评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为9-11个的,取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排名在前7名的进入下一阶段评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为8个及以下的,取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排名在前5名的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如有投标单位与进入下一阶段的单位商务、技术文件得分相同的则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第二阶段:报价文件开评标。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开标、评标。投标人第一阶段的评标得分带入第二阶段评标计分。投标人两阶段所得总分,为该单位最终得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纸质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2年10月8日17时25分到 2022年10月13日17时25分为止

9. 其他

9.1、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9.2、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9.3、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

9.4、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2年03月至2022年08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9.5、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9.6、本工程采用纸质标,投标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递交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的电子文本壹份(U盘)。

9.7、本项目评标办法中业绩评分描述为: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9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1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业绩,得1分,满分1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至投标文件中。评标方法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与资格审查中的企业业绩不可兼得。)

9.8、本项目为纸质标,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2022年10月8日至2022年10月13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申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江苏中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国际总部研发园4A-4B北连廊3层)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候。

9.9、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汤泉街道办事处 代理机构:江苏中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汤泉街道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国际总部研发园4A-4B北连廊5层
邮 编:211800 邮 编:210019
联 系 人:杨帆 联 系 人:李婷
电 话:18018079826 电 话:18205186211
传 真:/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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