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做好乡村用地计划保障,下达各设区市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计划8930亩、农村村民住宅新增建设用地计划5280亩,各地如有不足可由省级统筹安排。二是组织全省84个县(市、区)编制新一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统筹安排项目区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引导城乡用地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促进耕地保护和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三是摸排梳理1487个省农业农村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情况,目前实际有用地需求的项目保障率为80%。四是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保障设施农业合理用地需求,今年以来共备案设施农业项目945个、用地面积1.36万亩。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农业农村部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提出“十四五”期间,在具备条件的县(市、区、旗)域农村地区,以村为单位,建成一批就地就近开发利用的风电项目。“驭风行动”明确,建成的风电项目原则上每个行政村不超过20兆瓦,同时探索形成“村企合作”的风电投资建设新模式和“共建共享”的收益分配新机制,推动构建“村里有风电、集体增收益、村民得实惠”的风电开发利用新格局。
6月29日,长三角乡村规划建设联盟首次联席会议在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召开,江苏省乡村规划建设研究会、浙江省村镇建设与发展研究会、中国城市规划学会乡村规划与建设分会、中国建筑学会村镇建设分会、上海市城市规划学会国土和乡村规划专业委员会、安徽省村镇建设学会等联盟发起单位代表及安徽建筑大学、安徽农业大学代表参加会议。我会张京祥副会长、学术委员会范朝礼主任参加会议。
近日,根据第三批全国创建示范活动保留项目目录,农业农村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共同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创建示范工作,联合发布《关于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创建示范工作的通知》。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
宅基地是保障农民安居乐业和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加强宅基地管理,对于保护农民权益、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由于多方面原因,当前农村宅基地管理比较薄弱,一些地方存在超标准占用宅基地、违法违规买卖宅基地、侵占耕地建设住宅等问题,损害农民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按照本轮机构改革和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为切实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作出修改;增加一条,作为第六条:“国务院授权的机构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人民政府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情况进行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