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近日,淮安市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住房条件改善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结合淮安“三农”特点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需要,明确了推进农村住房条件改善的“三个重点”。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决策部署,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住房条件改善工作最新要求,6月15日,盐城市召开农村住房条件改善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今后五年改善9万户以上农村住房,确保今年年底前基本完成行政村集体土地上的危房消险解危、改善农村住房2万户。盐城市委书记徐缨出席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周斌作工作部署,市委副书记羊维达主持。
2022年3月15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农村住房条件改善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坚持省政策指导、设区市负责、县(市、区)落实主体责任、乡镇具体实施的原则,建立省、市、县、镇、村五级联动推进农村住房条件改善的工作机制。4月15日,储永宏副省长在农村住房条件改善专项行动部署会上要求各设区市尽快建立专项协调工作机制。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江苏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一、出台背景江苏城镇化起步早,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达73.9%,高于全国9.2个百分点,改革开放初期建造的大量房屋已进入全生命周期的“中老年”。不少建成年代较久的建筑,由于建造时规划选址、工程勘察设计等方面标准体系不够完善、建设标准不够高等历史原因,随着时间的推移,安全隐患日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如下: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也是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在农村,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乡村面貌发生巨大变化。同时,我国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还
自4月15日全省农村住房条件改善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会召开以来,各地迅速学习传达会议精神,认真谋划工作思路和举措,抓紧启动相关工作,加快推动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落地见效。
兴化位于苏中里下河腹地,是人口大县、农业大县,156万总人口中,农村人口占40.4%,全市行政村集体土地上建于1980年及以前的农房有1.9万户,建于1981年至2000年的农房有25.2万户,农房改善面广量大,任务艰巨。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把农房改善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狠抓落实,加快推进。
近年来,我市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将农房改善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支撑,持续发力、务实推进,三年累计改善农民住房8.8万户,创成55个省级特色田园乡村。一是坚持尊重民意。深入摸排农民改善意愿,底子好的地方以插建和老村提升为主,基础弱的地方以新建为主或新老结合,激发农民主动改善的内生动力。
在省委、省政府的关心指导下,2017年,无锡市按照“科学规划引导、节约集约用地、严格规范管理、彰显风貌特色”的原则启动了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工作。截至2020年底,107个与田园风光相融、与江南风貌相映的“新江南人家”村落相继建成,受益农民近8000户。2021年,为进一步提升“美丽无锡”建设水平,改善农村住房条件,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现代“美丽农居”建设的意见》,努力实现城乡空间布局全面优化,农村住房条件显著改善,统筹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的目标,让人民群众既能享受现代城市文明,又能拥有诗意田园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