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4月15日全省农村住房条件改善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会召开以来,各地迅速学习传达会议精神,认真谋划工作思路和举措,抓紧启动相关工作,加快推动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落地见效。
兴化位于苏中里下河腹地,是人口大县、农业大县,156万总人口中,农村人口占40.4%,全市行政村集体土地上建于1980年及以前的农房有1.9万户,建于1981年至2000年的农房有25.2万户,农房改善面广量大,任务艰巨。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把农房改善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狠抓落实,加快推进。
近年来,我市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将农房改善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支撑,持续发力、务实推进,三年累计改善农民住房8.8万户,创成55个省级特色田园乡村。一是坚持尊重民意。深入摸排农民改善意愿,底子好的地方以插建和老村提升为主,基础弱的地方以新建为主或新老结合,激发农民主动改善的内生动力。
在省委、省政府的关心指导下,2017年,无锡市按照“科学规划引导、节约集约用地、严格规范管理、彰显风貌特色”的原则启动了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工作。截至2020年底,107个与田园风光相融、与江南风貌相映的“新江南人家”村落相继建成,受益农民近8000户。2021年,为进一步提升“美丽无锡”建设水平,改善农村住房条件,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现代“美丽农居”建设的意见》,努力实现城乡空间布局全面优化,农村住房条件显著改善,统筹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的目标,让人民群众既能享受现代城市文明,又能拥有诗意田园生活。
为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落实全省农村住房条件改善专项行动部署会要求,在前期征求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意见的基础上,4月24日,省农村住房条件改善和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印发了《关于下达2022年度全省农村住房条件改善指导性计划的通知》(苏房村联〔2022〕1号),将2022年度全省改善农村住房条件101810户的年度指导性计划下达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着力提升规划发展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水平。坚持规划引领与村级重大项目建设“一事一议”民主决策相结合,奖补项目立项,既要符合村庄发展规划,又要充分尊重村民意愿,推进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有效满足农民群众最现实、最迫切的需要。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今年省“两会”精神,全面推进农村住房条件改善工作,3月15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农村住房条件改善专项行动方案》。现就有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房改善工作,省委书记吴政隆、省长许昆林多次在不同场合对农村住房条件改善工作提出要求。2021年11月24日,吴政隆在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报告中,明确提出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持续改善农民住房条件,扎实推进特色田园乡村高质量发展等要求。
4月15日,省政府召开农村住房条件改善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工作重要论述以及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明确任务、细化举措,加快推动农村住房条件改善工作。副省长储永宏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府副秘书长诸纪录主持会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周岚进行政策解读。储永宏指出,改善农村住房条件,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成功实践,是深入推进乡村建设行动的重要任务,也是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