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江苏省现代宜居农房建设试点第一次工作对接会在南京召开。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韩冬青团队、江苏省设计大师王畅、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副总建筑师郭海鞍与南京、苏州、盐城、泰州市住建局村镇建设处负责人,宜兴市、溧阳市住建局和泰州市姜堰区住建局村镇处、宿迁市宿城区农房办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省乡村规划建设研究会乡村规划与设计专委会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现代宜居农房建设和村镇建设高质量发展,4月2日下午,在2025江苏绿色低碳建筑国际博览会期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举办了全省现代宜居农房建设培训会议,陈浩东副厅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全省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分管负责同志、村镇建设处负责同志、涉农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分管负责同志参会。
为加强农村房屋质量安全管理,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近日,江苏省5部门联合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5部门关于加强农村房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并结合江苏实际提出要求,在保证安全、符合规划要求的前提下,激发农民自主改善居住条件的积极性。农村住房条件改善是缩小城乡差距的重要抓手,江苏省在苏北地区农房改善行动取得良好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全省农村住房条件改善专项行动”,明确了农民主体自我更新、政府支持分类施策等原则,省内不少地方出补贴、给政策、帮设计。此次《指导意见》的发布,将助力农房改善“再提速”。
近日,根据第三批全国创建示范活动保留项目目录,农业农村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共同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创建示范工作,联合发布《关于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创建示范工作的通知》。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
宅基地是保障农民安居乐业和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加强宅基地管理,对于保护农民权益、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由于多方面原因,当前农村宅基地管理比较薄弱,一些地方存在超标准占用宅基地、违法违规买卖宅基地、侵占耕地建设住宅等问题,损害农民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按照本轮机构改革和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为切实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作出修改;增加一条,作为第六条:“国务院授权的机构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人民政府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情况进行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