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2年,我省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支持居住在农村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实施危房改造。省级为支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出台了一系列具体举措。一是合理选择改造方式。针对农房危险等级鉴定结果,合理选择危房改造方式,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原则上应修缮加固(高烈度抗震设防地区除外)
9月24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召开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省级第三方技术巡查汇报会,副厅长赵庆红出席会议并讲话。第三方技术巡查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对口跟踪联络员、厅村镇建设处相关同志参加会议。
我省自然村庄数量众多,要全面实现美丽宜居乡村还需要一定的时间,不可能一蹴而就。省里对乡村建设发展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尤其是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来,省里提出实施乡村振兴的十大工程,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工程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之一。要求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持续改善和提升乡村人居环境。到2022年,培育500个左右省级特色田园乡村、保护1000个左右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组群,建成1万个
9月24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召开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省级第三方技术巡查汇报会,副厅长赵庆红出席会议并讲话。第三方技术巡查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对口跟踪联络员、厅村镇建设处相关同志参加会议。
宅基地是保障农民安居乐业和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加强宅基地管理,对于保护农民权益、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由于多方面原因,当前农村宅基地管理比较薄弱,一些地方存在超标准占用宅基地、违法违规买卖宅基地、侵占耕地建设住宅等问题,损害农民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按照本轮机构改革和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为切实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打好脱贫攻坚的工作部署,大力推进我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9月3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召开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顾小平,省政府扶贫办副主任赵海峰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赵庆红主持会议。
8月27日至28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周岚率队深入盐城、宿迁两地农村基层,调研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赵庆红,二级巡视员唐世海,厅相关处室(单位)负责同志以及省推进办蹲点指导组成员参加调研。
8月27日至28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周岚率队深入盐城、宿迁两地农村基层,调研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赵庆红,二级巡视员唐世海,厅相关处室(单位)负责同志以及省推进办蹲点指导组成员参加调研。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作出修改;增加一条,作为第六条:“国务院授权的机构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人民政府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情况进行督察。”